四川警察考试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管理类和警务技术类职位
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30% + 《申论》成绩 × 30% + 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
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24% + 《申论》成绩 × 18% + 《专业科目》成绩 × 18% + 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特警)
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12% + 《申论》成绩 × 9% + 《专业科目》成绩 × 9% + 笔试加分。
特警职位
总成绩= 笔试折合总成绩(同执法勤务类职位(特警))+ 面试成绩 × 40%。
其中,笔试折合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12% + 《申论》成绩 × 9% + 《专业科目》成绩 × 9% + 笔试加分。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加分
各职位均设有笔试加分项,具体加分值需根据官方公告确定。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
这两项测试不计算分值,但需达到合格标准。
建议
建议考生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考试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因为不同年份和职位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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