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因地区和岗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含以下核心部分:
一、主要考试科目
教育基础知识 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标准、教师职业道德等模块,考查教育理论基础和学科教学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
涵盖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时事政治、经济、人文、科技、管理学等综合性知识,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学科专业知识
根据报考学科要求,测试学科核心知识(如数学、语文、物理等)及教学设计、实施、评价能力,部分岗位可能包含学科前沿动态。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结构
学科类教师: 通常考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例如小学科学类可能包含小学科学教材内容。 非学科类教师
部分地区合并考试:将公基与教基合并为“综合知识”一科,占比40%-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题型与分值
- 客观题:单选、多选、填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
- 主观题:部分地区以简答、论述为主,考查教学设计或案例分析能力。
- 成绩标准:一般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内容
通过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或答辩等形式,考察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学生互动等实际教学能力。
地区差异
具体科目设置可能因省份、岗位类型(如特岗教师、普通教师)而不同,建议考生以招聘单位发布的考纲为准。
建议考生备考时结合当地最新招聘公告,重点复习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并通过模拟题和面试训练提升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