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参加高考有多种合理便利措施,以确保他们能够公平、顺利地参加考试。以下是主要的便利措施:
提供盲文纸质试卷:
对于视力残疾的考生,提供盲文纸质试卷,并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的考试时间。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对于听力残疾的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
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等辅助工具,并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
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考点和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等)予以协助。
允许携带辅助器具:
视力残疾考生可以携带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听力残疾考生可以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延长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
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其他特殊需求:
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建议
提前申请:残疾考生需要提前向招生院校或招生单位进行咨询和申请,以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高考并获得公平合理的考试成绩。
准备证明材料: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具体情况和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了解具体便利措施:残疾考生应详细了解所在地区教育部门提供的具体便利措施,并在报名时提出正式申请。
通过这些措施,残疾人高考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得到了显著提升,确保了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