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考试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报名与录取方式
专升本考试实行先报名后考试的政策,考生只能报考本省份的高校,不能报考其他省份的高校,统考专升本是以省份为单位的。
录取方式可能由有序志愿改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考试内容与评分
总分为740分,必须超过省控线。例如,辽宁省近三年的省控线一直稳定在165分。
技能课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必须≥60分才算有效,低于60分则没有录取资格。
主观题和客观题的评卷方式不同,客观题自动阅卷,主观题经过切割由评卷教师批改。
考试纪律与行为规范
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意后签字。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监考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学历,在读和专科毕业的考生才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及考试。此外,考生还需要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如年龄限制、专业要求等。
考试流程
专升本考试主要以笔试为主,大部分省份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小部分为省教育厅高教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一般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程等多个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面试则是针对个人的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志愿填报
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修改志愿。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考生所填志愿未被录取,且有关本科高校相关计划有缺额时,可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填报有关本科高校。
其他特殊情况
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等可能有特殊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专升本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考生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则,以免影响考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