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升本考试科目设置由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具体分为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两类,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统考公共科目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以下3门科目: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以上科目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满分均为150分。
二、专业综合科目
专业综合科目由招生高校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命题,各专业需从以下情况选择:
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
多数专业采用此组合,例如文学类、理学类等。
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
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采用此组合(如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三、其他说明
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安排在每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加分政策
成绩计算: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一般为100分(部分含高数或语文的专业基础科目满分150分),统考公共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500分。
建议考生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并结合目标院校招生简章确认具体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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