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素质》(小学) - 考查内容:
- 职业理念(教育观、学生观等)
-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等)
-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文化素养(文学、历史、科学等基础知识)
- 基本能力(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等)
- 考试形式:单项选择题 + 主观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考查内容:
- 教育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等)
- 学生指导(身心发展规律、班级管理策略)
- 班级管理(班级组织、活动设计)
- 学科知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核心知识)
- 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方法、评价)
- 教学实施与评价(课堂管理、教学反思)
二、面试科目
考生需从以下12个学科中任选1科进行面试:
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
三、其他说明
考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设计、实施与评价等能力。 备考建议
理论部分需结合教材与教育政策,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实践部分需通过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题型提升。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天津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与题型,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