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考试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相关限制(疫情相关)
隔离治疗期未满: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
集中隔离未结束:
集中隔离期未满或因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
健康码/行程卡异常:
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经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符合参考条件;
核酸检测未达标:
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辽宁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体温异常:
进入考点前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经防疫副主考综合判断不符合参考条件;
境外/港澳台旅居史:
考前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
二、资格与诚信限制
教师资格问题: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
刑事处罚:
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政治权利剥夺:
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作弊记录:
因考试作弊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罚,处于禁止期内的。
三、其他情形
年龄限制:未达到法定考试年龄(如公务员考试需25岁以上);
身份证明问题: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的。
特别说明:不同考试类型(如公务员、教师招聘、普通高考等)可能对具体情形有补充规定,建议考生以官方发布的《考生须知》为准。若处于健康监测期,建议提前联系考试机构确认最新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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