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中灯光使用是考核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操作规范
起步与转向 车辆起步、坡道定点停车后起步、直角转弯、侧方位停车出库前,需打左转向灯。
坡道定点停车时,需先打右转向灯进入考场区域,停车后拉起手刹再出库。
变更车道与超车
变更车道、超车前需提前开启转向灯,且等待至少3秒再转向,否则扣10分。
超车时需连续变换远、近光灯或使用喇叭预告,待前车让行后通过。
停车与起步
停车前需拉起手刹并打右转向灯,出库前再次打左转向灯。
坡道定点停车时,起步前需打左转向灯。
二、特殊场景灯光使用
夜间行驶
无路灯区域需提前开启大灯+远光,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切换为近光。
通过急弯、坡路、人行横道等需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闪灯2次)。
恶劣天气
雨天需开启雾灯+双跳灯。
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且车辆无法移动时,需开启示宽灯+双跳灯。
三、注意事项
音量调整: 考试时若感觉声音过小,可调整收音机音量(建议保持较大音量)。 灯光组合
扣分标准:转向灯开启时间不足3秒或未保持3秒以上均会被扣10分。
建议考生通过模拟考试系统练习灯光操作,熟悉考试场景灯光组合要求,确保考试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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