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考试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具体程序和内容如下:
一、童试(县试、府试、院试)
县试 - 由知县主持,每年农历二月举行,是科举的最低一级考试。 - 考试内容:八股文两篇(每篇不超过七百字)、试帖诗一首、经论或律赋。 - 录取后称为“秀才”,俗称“童生”。
府试
- 由知府主持,通常在县试后一个月进行。 - 考试内容:四书文一篇、经论或律赋、试帖诗一首。 - 录取者称为“生员”,可参加乡试。
院试
- 由学正主持,分正场和复试两场,次年二月举行。 - 考试内容:两篇八股文、一首试帖诗。 - 录取者称为“秀才”,取得生员资格。
二、乡试(秋闱)
考试时间与地点
- 每三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八月(秋闱)。 - 地点为各省省城的贡院,实行一人一室制。
考试内容
- 三场: - 第一场
- 共录取250-300名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三、会试(春闱)
考试时间与地点 - 每三年举行一次,通常在次年二月或三月(春闱)。 - 地点为京城贡院,由礼部主持。
考试内容
- 三场: - 第一场
- 共录取250-300名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四、殿试(廷试)
考试时间与地点 - 在会试后一个月举行,地点为紫禁城保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 - 仅限贡士参加。
考试内容
- 策试: 皇帝命题,主要考察时政、经义等,分策问和论述。 - 录取标准
- 一甲3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 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
- 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补充说明
考试周期:从童试到殿试,整个过程历时约三年。- 录取名额:
乡试:每省约250-300名举人;
会试:约250名贡士;
殿试:约300名进士(含一甲3人)。- 特权与限制:
考生需排除倡优、罪犯、丁忧等不适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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