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后建立档案的步骤如下:
申请毕业
考生需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向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主考院校建档
主考院校在考生申请毕业后,会为其建立个人档案。
如果考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主考院校还会发放盖有印章的学士学位审定表,与毕业生登记表合并,形成最终的毕业档案。
档案内容
自考毕业档案包含课程成绩、实践论文成绩、个人信息、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的毕业审定结论和印章等。
档案签署
档案一般由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共同签署印章,一式三份,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各留一份存档,另一份由考生本人交所在单位或人事考试中心存档。
档案存放
档案可以存放在以下地方:
学校:未找到工作的考生,档案可暂存学校,最多代为保管两年。
留学服务中心:准备留学的考生,档案一般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
人才中心:户籍地人才中心,考生需询问如何存放自考档案。
工作单位:已就业的考生,档案应存放至工作单位。
档案转移
如果考生之前有高中或其他档案,需联系存放处工作人员了解如何合并档案。
-自考档案通常通过发放档案单位寄送,而非个人名义。
建议考生在毕业前咨询所在省市的自考办或主考院校,了解具体的建档流程和存档要求,以确保档案能够顺利建立并存放至合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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