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视力填写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视力要求标准
普通公务员 - 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 若存在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或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视力4.9),则不合格。
特殊职位
- 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 涉及特殊行业(如法医、翻译等):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二、填写规范
视力类型说明
- 填写矫正视力(戴眼镜后测得)或裸眼视力(未戴眼镜测得);
- 若未近视,裸眼视力需达到5.0,近视者按矫正视力表对应数值填写。
示例填写方式
- 若矫正视力5.0,填写:
```
裸眼视力:5.0
矫正视力:5.0
```
- 若矫正视力4.9,填写:
```
裸眼视力:4.9
矫正视力:4.9
```
注意事项
- 以 体检报告中的数值为准,不得自行调整;
- 若对视力要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体检医生。
三、其他相关说明
信息真实性: 体检过程中需如实报告视力情况,若故意隐瞒可能取消录用资格; 特殊情况处理
建议考生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招考公告中的具体要求,不同地区或岗位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