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的县府考试称为 县试和 府试。
县试
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参加。
要求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有本县廪生作保。
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
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
府试
也称府考,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
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
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建议:
了解科举考试的各个阶段及其具体内容,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运作机制和选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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