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有几种特定的人群是不被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等级和职业的尊严。以下是这些人的具体分类:
冷籍:
指那些三代以上都没有考中科举的人。由于他们认为这些家族的能力不足,因此被排除在科举之外。
府衙杂役子孙:
包括那些在衙门中担任杂役但没有功名的人,如捕快、仵作等。他们的后代被认为可能继承了不良习性,因此也被禁止参加科举。
从事乐艺人的子孙:
主要是指戏子、乐户的子孙。由于社会对艺人的偏见,认为他们是下等人,因此这些人的后代也不被允许参加科举。
丐户和疍户的子孙:
丐户是指那些常年生活在陆地上的小商贩,而疍户则是指那些常年生活在水上靠贩卖水产为生的小贩。由于他们被视为下等人,这些人的后代也不能参加科举。
奴隶的子孙:
在清朝,奴隶被视为最下等的人,他们的后代自然也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
这些规定反映了清朝社会的等级制度和职业偏见,同时也体现了科举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选拔官员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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