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考试第四门科目是 专业实践能力。护师考试共设置四个科目,分别是《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的理解,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基础医学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涉及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辅助检查和治疗要点,包括护理科研、护理管理学等内容。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问题、护理措施的掌握情况,要求考生能够准确识别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专业实践能力》注重考察考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护理知识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包括临床操作和护理技能。
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四科考试的,可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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