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市政建造师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公共科目 (三门) - 《建设工程经济》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科目
(一门)
-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科目内容概览
《建设工程经济》
- 覆盖工程经济、工程财务、工程估价等内容,要求掌握经济决策、成本控制等能力。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包含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需记忆大量法律条文并理解实际应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聚焦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管理,强调项目管理流程与关键要素。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 涵盖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实务操作,采用主客观题混合形式。
三、其他说明
考试形式: 专业科目采用主客观题混合题型,案例分析题占较大比重。 分值分布
免试条件:部分考生可免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如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备考计划,注重理论与实务结合,以提升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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