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考试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大专学历: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大专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本科学历: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则无需工作经验,可直接报考。
相关专业: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的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免试政策
高级职称免试:
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
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周期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规定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单独划线政策
部分地区执业药师考试将实行“单独划线”政策,降低了部分地区的合格标准,使更多考生能够顺利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这一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其他特定地区。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凸显执业药师的专业性,并推动乡村振兴和偏远地区的医疗人才培养。考生在报考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要求,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