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抄袭试题的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以下几类,依据《学生管理手册》及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一、一般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未发现直接抄袭但存在可疑行为 如在课桌、文具、衣物等处发现与考试相关内容,或未经允许携带考试资料;
轻微违纪行为
包括交头接耳、擅自变动座位、未按时进入/离开考场、考场喧哗等。
二、认定作弊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直接抄袭或协助抄袭
包括偷看、传递纸条、抄袭答案或使用存储信息设备;
使用作弊工具
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答案手册或答案传输工具;
其他严重违规
如在考试中擅自修改已交卷、抢夺他人试卷、胁迫他人作弊等。
三、严重作弊行为(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
组织或参与集体作弊
包括代替他人考试、组织作弊团伙、向他人出售试题答案等;
多次作弊或屡教不改
已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后再次作弊;
极端违规行为
如故意销毁试卷、篡改成绩、利用考试材料牟利等。
四、法律后果(适用于国家教育考试)
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机构可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 法律责任
学籍处分:严重作弊者可能被暂停学习或退学。
附:其他注意事项
替考: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直接记过并开除学籍;
协助作弊:为作弊者提供器材、资料或信息,视情节轻重给予与直接作弊相同或更严厉的处分。
以上处分依据学校或考试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建议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