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科举考试主要分为两大类:常科和制科。
常科
常科每年分期举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为制科。常科科目包括:
秀才:
主要考察国家大政方针,考试内容为方略策五条,但此科目考试难度极大,最终废止。
明经:
主要考察儒家经典,包括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等不同等级,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试义、策论等。
进士:
唐朝最为重要的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杂文(诗赋等题材)、策问等,录取率极低,但报考人数众多。
俊士:
不经常举行。
明法:
主要考察法律知识,选拔司法人才,考试内容有唐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
主要考察文字学。
明算:
主要考察算学。
制科
制科是由皇帝特别主持的考试,科目和内容较为灵活,主要选拔特殊才能的人才。
考试方法
唐朝科举考试的考试方法有口试、帖经、墨义、策问、诗赋五种。
口试:
对考生进行口头提问和回答。
帖经:
将经书上的字任取一行,上用纸帖盖3字,令考生将被遮盖的字读或写出来。
墨义:
类似于口试的笔试化,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策问:
通常为时务策五道,考察对国家政策的了解和时政事务的对策。
诗赋:
主要考察诗和赋的写作水平。
总体来看,唐朝的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重视文学才能和法律知识的考察,通过这些考试选拔出优秀人才,补充国家官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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