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业考试)的科目设置因年级和考试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构成
基础科目 (9门,由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选考科目
(部分科目由省级组织,部分由地市组织)
- 省级组织: 物理、化学、生物学; - 地市组织
二、分年级科目设置示例
高一年级 - 基础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 实践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高二年级 - 基础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 实践科目:物理、化学、通用技术、生物实验操作。
三、其他说明
考试形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文化科采用"3+3+4"模式(3门必考+3门考试+4门考查),理科类通常为"3+3"模式;
合格标准:基础科目要求全部考生达到90%以上合格,考查科目仅要求60%合格。
四、地区差异提示
不同省份的考试科目设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考生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试大纲》或《科目说明》为准。例如:
广东省:明确将技术类(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列为选考科目;
内蒙古:高二结业考试仅考物理、化学、政治三门。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获取最新科目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