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的具体科目设置因地区、岗位类型及招聘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教师招聘考试科目构成
公共科目 - 教育基础知识
(教综):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等模块。
- 公共基础知识: 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人文、自然地理、历史、时事政治等。专业科目
- 根据所报考学科不同,需掌握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如数学、语文、英语等)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能力。
二、不同地区题型示例
D类教师岗(中小学教师)
- 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应用能力。
- 专业科目:学科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教师国编考试
- 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常识、言语、数量、判断推理)。
- 专业科目:学科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三、其他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考试(非教师招聘):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含职业理念、法律法规等),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含保教知识、教学设计等)。
面试内容:
通常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等,具体形式因地区和岗位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考纲进行备考,同时关注是否需要参加教师招聘的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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