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目前实行的是 "3+3"高考模式,具体特点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统考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通过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二、总分与录取方式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成绩(450分)+3门选考科目转换成绩(300分)组成,满分750分。 录取模式
统一考试招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在统一考试成绩基础上,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录取。
三、其他说明
改革特点:
科目组合灵活性:考生可根据专业需求自由选择科目,满足多元化专业需求;
不分文理科:所有科目均不区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两部分;
试点范围:山东是全国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自2019年起稳定实施该模式。
四、改革优势
该模式通过扩大选考科目范围,降低考生对文理科的束缚,同时强化了高校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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