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考试时,以下是可以携带的随身物品: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准考证:
自行打印。
文具
2B铅笔。
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直尺。
圆规。
三角板。
无封套橡皮。
蓝色或黑色的水笔。
其他物品
透明文具袋。
一瓶塑料瓶装白水。
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
包括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
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
如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涂改液、修正带。
金属制品: 如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眼镜盒、水杯等。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
。
手表等计时工具: 考场统一配置挂钟,不得佩戴手表。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自命题科目考生也不得自行携带。 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计算器:
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考试用品,并放入透明文具袋中,以便通过安全检查。同时,避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以免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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