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五项承诺口号可归纳为以下核心内容,综合多地公安机关的公开承诺及工作规范:
一、 简便高效服务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对手续齐全的案件立即办结,对手续不全的情况一次性告知,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设置办事障碍。
二、 崇德遵纪尚法
1. 遵守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及警察职业道德,保持清廉自律,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 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正、理性、文明、廉洁执法,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杜绝违规收费、罚款不开票行为。
三、 言行举止文明
接待群众时保持耐心细致的态度,使用文明语言,语气谦和;警务活动中除必要外统一着制式服装,保持警容严整,非工作需要禁用警服进入娱乐场所。
四、 严格规范着装
除侦查或紧急任务外,警务活动必须穿着制式服装,确保警容严整;非工作时段严禁警车私用或参与非警务活动。
五、 及时扶危救难
警车遇警情、险情或群众求助时必须立即响应,除紧急公务外不得擅离;积极提供抢险救助,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附加说明
以上承诺均以《延安市公安机关文明形象规范》等文件为依据,通过公开承诺、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旨在构建“服务、信任、规范、担当、亲民”的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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