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在中国实行的是 两年轮流制度。具体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两个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照两年轮流规则,每年的考试科目会有所不同,即一年考综合知识,另一年考专业知识。具体的轮流安排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可以通过每年的考试计划或公告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考试成绩实行 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如果考生在第一年内通过了部分科目,但未能在接下来的第二年内通过剩余科目,那么第一年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不再保留,需要重新参加这些科目的考试。
此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他们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而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则不执行成绩滚动管理,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每两年轮流一次,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年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或者符合免试条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增项考试则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具体的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每年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年发布的考试计划或公告为准,并做好相应的备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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