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考试的评分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学历学位条件
本科无学位0分,学士1分,硕士2分,全日制硕士3分,博士6分。
现职称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年限0分,增加1年1分,增加2年2分,增加3年3分,增加4年4分,增加5年6分,增加6年及以上8分。
工作年限条件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学术水平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每篇):非核心期刊1分(可累计,参评正高级上限5分,其他上限10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三大检索收录6分。
著作及教材(每部):普通教材2分,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4分,学术专著6分。
科研项目(每项):15分。
发明专利(每项):外观设计专利1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分,技术发明专利5分。
科研成果奖项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分;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6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3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一等奖:10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5分。
讲课和答辩
讲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总分为100分。
其他考核项目
业务能力与工作表现、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发展、工作业绩、师德考核、出勤情况、工作量与教科研成绩等。
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评
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评,评审结果会公示,接受教师的反馈。
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
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专家评议小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建议教师在准备职称考试时,全面了解并掌握各项评分标准,注重积累教学、科研成果,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争取更高的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