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判定抄袭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
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
考生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也是考试作弊的一种形式。
答案雷同
在评卷过程中,如果考生的答案被认定为雷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引用非诗词类作品的标准
引用非诗词类作品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或者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作品相似性
如果作品存在大范围的文字雷同,且雷同程度达到一定比例(如5处以上为轻度抄袭,10处以上为严重抄袭,20处以上为剽窃,30%以上为严重剽窃),则可认定为抄袭。
原创性、相似性和使用方式
抄袭行为的判定需要考虑原创性、相似性和使用方式。如果作品缺乏独创性,且与他人作品高度相似,且未经合理引用或授权,则可认定为抄袭。
作品特征对比
判定抄袭时,还会对比作品的人物、主要情节、主题思想、细节等是否相同,以及使用他人作品的比例和地位。
行为违法性和损害事实
抄袭行为的认定还需考虑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客观上是否存在损害事实,以及损害结果和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综合以上标准,考试判定抄袭主要依据考生是否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是否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答案是否雷同,引用非诗词类作品是否超过规定字数,作品之间的相似度,以及行为是否违法等因素。具体的判定过程可能涉及对考生作品的详细分析和与已有作品的对比,以确保公正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