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考试违纪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处分措施如下:
考试违纪
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取消当次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并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考试作弊
情节较轻: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情节严重:组织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第二次考试作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其他违纪行为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用考试规定以外的纸、笔答题,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处理程序
学生对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按照《XX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考场记录表》、试卷在考试结束后一起送交考试组织单位,必要时,考务办公室组织调阅。
建议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避免因违纪行为而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