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岗教师的职称评定流程如下: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特岗教师需要在三年服务期满并通过考核成为在编教师后,才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定。
审阅审查评审材料:
评委需审查所有提交的材料,如论文发表刊物等。
专业(学科)组评审:
各评议组对所负责的人员进行评审,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评审:
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评议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2/3的方为通过。
公示评审结果:
评委会组织部门(如人社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结果并发放证书:
人社部门行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发放职称证书。
建议在准备职称评定材料时,教师应认真研读所在地区及学校的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以符合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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