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研究生成绩考试的方式和评定标准如下:
考核方式
笔试:包括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时间一般为每科2.5小时。
口试:先由任课教师出题,考生单独准备后回答问题,需作文字记录并由任课教师签字。
笔试口试相结合:适用于考核内容有特殊要求的课程。
课程论文:适用于某些课程,需附上论文查重报告。
实践实验考核:包括实验课、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等。
命题要求
题目由任课教师或教学(指导)小组根据课程内容要求拟出,试题难易适度,份量得当,考前不得指定考试重点和范围。
成绩评定
百分制评定:除社会实践外的所有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及格分数根据不同课程有具体要求,如70分。
五级计分制:非学位课程成绩可采用五级计分制,包括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讨论、作业、读书报告、实验报告等,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学位课程:合格标准为75分。
非学位课程和社会实践:合格标准为60分。
成绩报送
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或教学(指导)小组将成绩报送至研究生院或相关部门。
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扫描图像、评卷教师给分情况等。
建议:
研究生在参加考试或考查时,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并严格按照课程考核的要求进行准备和答题。
在成绩评定后,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复核申请,以便及时了解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评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