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类型与前提条件
个人主动注销
离职、转行等情形需本人申请注销执业资格。
需提供身份证、执业证书、离职证明等材料。
企业强制注销
企业终止或聘用关系解除时需申请注销。
企业需提交注销申请表、解聘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
二、注销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录注册系统
访问“中国建造师网”或地方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选择个人或企业入口。
个人用户需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选择“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手续)”。
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上传身份证、执业证书、离职证明等材料。
二级建造师需额外上传解聘证明或证书信息截图。
企业审核(如适用)
企业需登录系统确认注销申请,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建设主管部门。
(二)现场办理(部分地区要求)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执业证书、解聘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
企业需提交注销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当地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或建设主管部门窗口办理。
完成现场签字盖章流程。
(三)审核与注销
审核通过
相关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通过后进入注销程序。
部分地区需缴纳注销费用(如工本费)。
领取注销证明
完成注销后,可领取《注销证明》并查询个人信息是否已注销。
三、注意事项
注销后影响
注销后无法再从事建造师职业,建议提前规划职业转型。
存在社保缴纳记录,需办理社保转移或清缴。
特殊情况处理
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注销可申请恢复,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证书遗失需先办理补证手续,再申请注销。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建设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全国通用步骤及部分地区要求,实际操作前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