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上车准备
考生需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未完成直接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需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否则判为不合格。
系安全带,调整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盘,未操作扣5分。
起步与行驶
起步前必须开启左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并回头确认安全,否则不合格。
起步时挡位未置于空挡(或P挡)直接不合格。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超过30cm不合格,小于30cm扣10分。
行驶过程中需保持3档30km/h左右,全程需至少一次挂4档且车速达40km/h以上。
转向灯使用规范:任何转向操作(起步、变道、超车、停车等)前必须提前3秒打转向灯,否则扣分或挂科。
变更车道时连续变道两条及以上直接不合格。
直线行驶
方向控制不稳导致车辆偏移,或未观察后视镜扣10分,严重偏移直接挂科。
遇到前车制动未及时减速或未避让障碍物扣10分。
靠边停车
停车后车身距离右侧边缘线超过50cm不合格,30-50cm扣10分。
停车前未观察后视镜及回头确认安全直接挂科。
特殊路段处理
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交站时未减速(30km/h以下)或未礼让行人直接不合格。
夜间考试需正确使用灯光(如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通过路口),错误使用远光灯挂科。
其他要求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速度和距离进行操作。
需要正确掌握和使用车辆的各种仪表和控制器。
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需要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需要保持良好的驾驶姿势和行为举止。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考生在实际道路驾驶中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保障行车安全。建议考生在考试前进行充分的练习,熟悉各项操作要求,以确保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