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疾病:
包括严重心脏病等,但需经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
肺部疾病:
如肺气肿、大叶性肺炎、肺水肿、支气管炎、哮喘等。
传染病:
如肺结核等,需有医院证明。
身体残疾:
如身体残缺、畸形等,需提供残疾证明。
其他急性或慢性疾病:
如急性病患、高烧、腹泻、体力未恢复者、月经期女生或测试期间患感冒等。
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
可以申请免考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
身体存在重大疾病:
如患有器质性心脑血管疾病、肾病、呼吸系统等疾病或因疾病手术后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成绩80分计算。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
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以申请选择只参加选考科目中的一项考试,按实际得分的80%计算。
临时有伤病:
可以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成绩80分计算。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
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体育考试成绩按上一年度中招招生范围的当地学生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
因伤病在体育考试之前已经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
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计算。
因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
在考试当天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试生的考试按正式考试的各项规定。
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长跑的学生:
可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该项成绩按照60%计算,记3分。
脑瘫、四肢瘫痪、单瘫、偏瘫:
脊髓疾病和损伤,四肢瘫痪,截瘫,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获得性截肢,先天性截肢一级和重度自闭症伴智力残疾等。
建议:
申请免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或病历复印件。
具体免考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学校或考试机构而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