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因地区和岗位类型有所差异,但一般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教育基础知识(核心科目)
教育学 包含教育目的、教学规律、师生关系等基本原理。
心理学
涵盖学习理论、认知发展、情绪情感及学生心理特点等。
教育心理学
探讨学习过程、动机理论及教学策略。
教育法律法规
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核心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
考核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等职业素养。
二、学科专业知识
学科核心知识: 如语文(文学鉴赏、写作)、数学(公式应用、解题思路)、英语(语法词汇、阅读理解)等。 教学设计能力
三、公共基础知识(通用科目)
天文地理:
基础科学常识。
法律科技:
基本法律知识及科技发展动态。
人文常识:
历史、文化、哲学等基础知识。
时事政治:
近年重大事件及教育政策。
补充说明
试讲/说课:部分岗位(如普通教师、学科教师)需进行现场教学展示,考察教学设计、语言表达及课堂管理能力。
结构化面试:可能涉及教学问题、团队协作、应急处理等情景模拟。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教师岗(如幼儿园)可能包含常识判断、言语理解等模块。
注意事项
具体考试内容需以招聘单位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报考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复习教育理论、学科知识及公共基础,并通过模拟试讲提升教学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