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携带的物品可分为必备证件和允许携带的文具两类,具体如下:
一、必备证件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人相关证件(如军(警)官证、士兵证)等。
准考证
需提前打印2份,用于身份核验和进入考场。
二、允许携带的文具
书写工具
- 黑色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
- 2B铅笔(用于客观题填涂答题卡);
- 橡皮(用于修改填涂错误)。
计算工具
仅限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禁止携带的物品
电子设备: 手机、手表(带通讯或存储功能)、耳机、电子笔等; 其他物品
四、其他注意事项
防疫要求:
部分考场可能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需提前咨询确认;
答题卡填写规范:
- 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需确保填涂清晰、工整;
- 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注意字迹工整度;
时间管理:
- 提前到达考场,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身份核验和熟悉考场环境。
建议考生以最新考试公告或官方通知为准,避免遗漏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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