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重新考试需要参加的科目包括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具体考试内容包括:
科目一:
交通安全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察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知识、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等内容的掌握情况。
科目二: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主要考察驾驶员在特定场地内的驾驶操作能力,包括起步、停车、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项目。
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包括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两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测试驾驶员对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等方面的理解和应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因某些原因被吊销驾驶证的情况,重新考试的科目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的情况,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只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驾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