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考试的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空枪击发
空枪击发是指不装子弹和不充气的击发。
计分规则
开始计分射后的任何充气击发,只要靶上没有弹着,不管是否装填子弹,均计脱靶。
靶面由10个靶环构成,排列是从1环到10环。最外面的靶环为1分,靶心为10分。
射击过程中,每发子弹飞行到靶面上后会打出一个小孔,距目标中心越远得分越低。通常按照击中的环数计分,如果击中同一环数的次数相同,则计算十分、九分、八分等外围小环的数量。
安全规定
护耳只能起消音作用,不准使用产生音响和接收功能的装置。
在比赛期间,未经裁判允许,不得将枪支携离射击位置。
射手只能在射击地线上,并得到“装子弹”或“开始”的口令、信号后才能装子弹;“停放”口令下达后,射手必须立即停止射击,退出子弹,关上保险,并把枪放下。
射手在打完最后一发子弹离开射击地线前,必须经裁判员检查枪支和弹夹,以确保安全。
空枪练习必须经裁判员同意,并只能在射击地线或指定地点进行,当前面有人时,必须放下枪支。
比赛形式
射击比赛分为资格赛和决赛。资格赛成绩最好的前8(6)名运动员进入决赛,最终的名次是按资格赛和决赛的累计成绩来确定。如果出现同分,则同分射手通过单发决赛,决出最终的胜负。
其他规则
射击距离、射击姿势、子弹的数量、发射规定时间、靶子和枪的种类等因素都会影响比赛规则。
国际射击联合会(ISSF)制定了一套射击计分规则和标准,用于评定每位射手的表现。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射击比赛的公平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建议参加射击考试的人员详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