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事业编考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教师类岗位(D类)
中小学教师 - 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含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 D类《综合应用能力》(含教学设计、教学演示、教学论文等主观题)
- 学科专业知识(如小学科学、数学等)
幼儿园教师
-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含幼儿教育理论、活动设计等)
- 面试占比60%,笔试占比40%
二、其他类别岗位(如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等)
公共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行测内容)和《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
三、考试内容结构示例(以D类教师岗为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单科分值: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将教师招聘纳入事业单位统一考试,但教师岗位仍侧重教育内容(如宁夏、湖北等);
考试形式:
均分笔试(2阶段)和面试,具体以招聘公告为准;
编制性质:
通过考试后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建议考生以招聘单位发布的《考试大纲》或《招考公告》为准,结合自身报考岗位准备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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