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编导考试政策自2024年改革后,已调整为“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统考范围调整
新增考试类别 2024年起新增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4类省统考,与原有的音乐、美术与设计类共同构成6类统考。
取消统考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自2024年起不再组织省统考,其专业能力考试由高校自行组织。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文化素质部分
采用普通高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满分按比例计入专业成绩。
专业能力部分
根据新增专业特点调整:
- 舞蹈类: 考察身体素质、舞蹈表现等; - 表演导演类
- 播音与主持类:重点考查语言表达、主持能力等;
- 书法类:评估书写规范、艺术表现等;
- 音乐类:保留音乐理论、演奏/演唱能力等要求;
- 美术与设计类:素描、速写、色彩等传统科目仍为必考内容。
三、录取原则
分科录取 文化素质成绩与专业能力成绩分别按比例计入总成绩,不同专业类别之间不互通。
校考补充
部分高校可针对特色专业申请组织校考,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补充。
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调整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四、其他变化
考试组织: 统考由高校在本省设考,不再跨省设点; 评分标准
以上政策体现了江苏省对艺术类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需求,既强化了文化素养基础,又注重专业能力的针对性考查。考生需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和高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