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证考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业认知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能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
心理素质
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
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仪表仪态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
衣饰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言语表达
教学语言规范,口齿清楚,语速适宜。
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语言具有感染力。
善于倾听,并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思维品质
思维严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教学设计
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教学实施
模拟实际教学场景,完成10分钟的教学展示。
教学评价
在试讲结束后,考官会根据试讲情况提出问题,要求考生在5分钟内回答。
交流沟通
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宜,表达比较准确、简洁、流畅、有条理,有一定的感染力。
了解幼儿(针对幼儿园教师):
具有了解幼儿兴趣、需要、已有经验和个体差异的意识。
能通过观察来了解幼儿。
技能技巧(针对幼儿园教师):
熟悉一些幼儿喜欢的游戏和故事。
具有一定的弹、唱、画、跳、手工制作等幼儿教育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评价与反思(针对幼儿园教师):
能对录像或资料中的教育活动、教育行为进行评价;或能对自己的面试表现进行评价。
能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进一步改善的意见。
建议考生在面试前充分准备,尤其是要熟悉教材内容,准备好教案和试讲内容,同时注意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和言语表达,展示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