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教师考试的内容通常由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构成,具体如下:
一、教育综合知识(所有科目通用)
教育学、心理学 基础教育理论、学习理论、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等。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核心教育法规。
教育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常见教学方法的原理与实践。
教育政策与理论
国家教育方针、课程标准、现代教育理念等。
二、学科专业知识(按报考科目划分)
语文教师: 文学鉴赏、写作能力、古诗文教学法等。 数学教师
英语教师:英语语法、词汇、跨文化交际能力等。
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学科核心概念、实验技能、教学设计等。
历史/地理教师:历史事件分析、地理现象解释、时空观念培养等。
三、其他考察内容
教学设计与实施 包括教学目标制定、教学流程设计、课堂管理策略等。
综合素质
- 语言表达: 普通话水平、公文写作能力。 - 逻辑思维与分析判断
- 心理素质与团队协作:面试中的应急处理、团队合作表现。
教学技能 无生上课(模拟教学)、说课(教学设计阐述)等。
四、考试形式
笔试:
闭卷考试,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
面试:结构化面试(如教学设计、情景模拟)或说课。
其他:部分地区可能包含体能测试(耐力、力量等)或专业发展活动参与度评估。
五、成绩构成
通常为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部分考试可能加入附加分(如教学技能展示、相关证书)。
注意:具体考试内容可能因地区政策、学科类别有所差异,建议考生以当地最新考纲为准,并结合自身报考科目进行针对性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