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合格性考试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特点和作用如下:
一、基本定义
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属于“强基础”性质的标准参照考试。其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是学生能否获得高中毕业资格及后续升学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与范围
科目设置
覆盖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3门科目。
-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 艺术、体育等科目通常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
课程标准依据
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的必修内容为考试范围,强调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核心作用
毕业必备条件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无法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升学基础依据
- 高中阶段综合评价(如上海综合评价、浙江三位一体)的初审会参考合格性考试成绩;
- 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如强基计划)也可能参考。
补考机会
若首次考试未合格,学生可在9月份补考一次。
四、与其他考试的关系
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如物理/历史、化学/生物等)共同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体系: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统一考试(如高考)的总成绩,不同高校对科目组合有具体要求;
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作为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不直接参与高考录取。
五、改革意义
通过强化基础知识的考核,合格性考试旨在提升全体高中生的学科素养,同时为高校选拔提供多元化评价依据,促进教育公平。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省的考试政策,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