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考试的要求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三个方面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学历要求
初级资格考试
- 需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中级资格考试
- 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 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 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 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无年限要求;
- 2001年前担任助理工程师: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高级资格考试
- 需取得中级资格证书,不再限制学历和工作年限。
二、工作年限要求
所有级别考试均要求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工作经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三、职业资格要求
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可获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可获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通过评审后,可获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
四、其他要求
基本条件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 外籍人员需获准在中国境内就业。
报名材料
- 需提供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
考试科目
-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中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质量专业综合知识(部分科目免试);
- 高级:结合评审材料综合评价。
以上信息综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