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驾驶证重新考试领证流程的相关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扣分或违法未处理重新考试领证
处理完交通违法
若因违法记分满12分,需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开具《违法交通管理满分通知书》,并完成7天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取得学习卡后预约科目一考试。
科目一考试
- 考试内容与普通新学员一致,通过后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 需携带身份证、《预约考试凭证》及近期一寸彩照到考场参加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可选)
- 科目一合格后可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部分地区可连续考试。
- 通过后需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领证
- 完成所有考试后,参加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育并宣誓,车辆管理所核发新驾驶证。
二、因驾驶证被吊销重新申请
提交材料
持《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及原驾驶证、身份证明到原车管所,重新申请驾驶证。
考试流程
- 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部分地区可合并预约)。
- 考试内容与初次申领一致,通过后核发新驾驶证。
特殊情况
若原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提交省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注意事项
重新考试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
若驾驶证被扣,需先处理完罚款并完成学习后方可考试。
以上流程综合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