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并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具备博士学位。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此外,对于应届毕业生,如果尚未获得学历证书,可以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建议:
在报名前,请务必确认当地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条件,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
确保所有提供的学历或学位都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通常为报考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