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艺术类考试科目根据报考类别不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音乐类
音乐表演类 (器乐方向) - 必测项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演奏
- 副项(声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声乐演唱
- 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音乐教育类
- 必测项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主项、副项
- 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 特殊要求:中西打击乐需准备2种不同乐器作品
选测项目(可任选其一)
- 演唱(独唱/重唱)
- 演奏(钢琴/小提琴等)
- 舞蹈
二、舞蹈类
统考科目: 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 自备剧目要求
三、美术类
素描:
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半身像、全身像及默写
色彩:
色彩静物、风景等
速写:
人物或风景速写
设计类:
设计基础、平面/立体构成、创作设计等
四、设计类
基础课程:设计基础、色彩构成、立体构成
创作类:绘画创作、命题设计等
五、书法类
理论:书法历史、技法
实践:楷书、行书、草书书写
六、播音与主持类
面试内容:语言表达、主持技巧、即兴评述、模拟主持等
七、其他类别
空乘专业:形体测试(身高/体重/体型)、才艺展示(唱歌/跳舞)、面试(沟通能力/职业素养)
编导类:朗诵(文学作品)、即兴表演、作品分析、命题编讲故事等
八、文化课要求
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考试,部分专业可能涉及历史、地理、政治等选修科目
注意事项
1. 具体考试时间、流程及评分标准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为准
2. 部分科目(如音乐、舞蹈)实行“考评分离”,需分别参加笔试和面试
3. 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学校或培训机构,确认最新考试动态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培训平台,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