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的基本内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学生欢迎:
学生是教师工作对象,教师的劳动成果通过学生体现,学生是最具资格和权威的评价者,这种评价具有普遍性和公平性。
家长满意:
教师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与家长接触,家长的评价反映了社会公众的看法,教师的水平直接影响教育效果。
同行佩服:
这是同事间的互评,评价内容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合作精神及群众威信等。
学校放心:
管理层对教师在群体中的工作情况、学习情况、思想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依据主要是前三项内容。
综合素质:
评价注重教师的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成绩、班主任工作等,一些学校甚至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指标。
个体差异:
评价过程中重视个体差异,对不同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特长给予尊重,培养具有个性化特征的优秀教师。
教学目标完成情况:
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活动成果以及学生学习内容等的整体完成情况。
教学环节合理性:
评价教学环节是否合理,如课堂活动是否有层次且完整清晰,教学进度是否合适等。
教学基本功:
包括教学语言、板书设计、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等。
教学方法:
评价教师选择的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是否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相适应,是否与学生的年龄特征相适应。
教学效果:
评价教师在课堂上能否及时掌握学生反馈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是否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学习积极性是否被充分调动。
师德师风:
评估教师的师德和师风,包括教育教学态度、方法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等。
管理工作量:
评估教师完成教学以外的工作量,如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计等。
教育教学过程:
评估教师在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方面的表现。
考勤:
评估教师在平时教学工作中的出勤率,包括迟到、早退等情况。
学术研究:
评估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和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
学生管理:
评估教师对学生管理的能力,包括课堂纪律管理、学生表现评估等。
岗位职责:
评估教师在岗位职责方面的表现,包括教材教辅使用等。
这些评价内容共同构成了对教师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旨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