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是 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性质。它要求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道德价值观的培养。具体来说,教书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而育人则是培养学生的品德、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成为有德有才的全面发展的人。这一职责不仅体现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还突显了其在塑造学生人格和品德方面的重要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包括教师义务、教师良心、教师公正和教师荣誉等,其中教师义务是教师的一种职责、使命或任务,具有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约束力。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教书育人。
因此,教书育人不仅是教师的天职和核心职责,也是教师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同时还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典范和示范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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