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于康德(Immanuel Kant)的哲学思想。康德通过其批判哲学,特别是《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奠定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他的哲学体系首次将理性批判应用于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提出了“先验”和“后验”的区分,打破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局限。
康德之后,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和谢林(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进一步发展了德国古典哲学。费希特以“自我意识”为核心,提出“绝对精神”的初步构想;谢林则通过“绝对精神”的发展,构建了庞大的哲学体系,并强调辩证法的重要性。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在19世纪中期通过《哲学史》将辩证法提升到新的高度,成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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