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参加体育考试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一、免考条件与申请流程
因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 - 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卫生保健所确认后,报教育局审批,成绩按当地平均分计入。
患严重疾病
- 如心脏病、哮喘、肾病等,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资料,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审核,成绩按总分的70%计入。
长期免修体育课
-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成绩按总分的60%计入。
临时伤病或突发情况
- 如突发扭伤、骨折等,需提供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试(考试当天办理免考手续)或免考,成绩按总分的60%计入。
其他特殊情况
- 身高体重异常(如严重肥胖、脊柱弯曲等)或曾获体育类奖项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免试(如60分计入),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需证明材料
残疾考生: 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 疾病考生
临时伤病考生: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检验报告单(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
三、注意事项
申请时效 - 需尽早提交申请,避免错过审核时限。
材料真实性
-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成绩计算规则
- 免考成绩按当地当年体育考试平均分、总分的60%或70%计入,具体以教育局规定为准。
四、补充说明
放弃体考: 直接提交放弃申请,但无法获得体育成绩。 缓试与补考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学校或教育局获取最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