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初中招生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综合了政策文件及近年实施情况: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招生 公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学区,以户籍或房产信息确定入学资格,禁止通过考试、竞赛等手段选拔学生。
公平公正,信息公开
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计划、范围、报名时间、录取结果等实现“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全面使用全国学籍系统管理,学生学籍随迁徙,确保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二、招生对象
城区初中: 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在城区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以及城区中学协议安排的学位。 农村初中
三、招生计划
全市公办初中计划招生20772人,其中城区8030人、农村12742人,具体分配到各小学。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批,报市政府备案。
四、招生流程
名额分配生录取 - 城区7所重点中学(如雷州一中、四中)按比例分配名额,学生可填报3个志愿(第一、二、三志愿)。
- 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人数>分配名额则随机摇号,人数≤则直接录取;未录取者进入第二、三志愿,依此类推。
普通学生录取
- 城区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农村学校按片区分配剩余名额。
五、注意事项
户籍与房产双重条件: 部分学校要求户籍或房产均符合条件。 民办学校特殊政策
名额分配争议:不同片区存在名额分配不均现象,家长可通过教育局渠道反馈意见。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官方文件及招生实践,具体操作以当年教育局最新通知为准。